厦门市参保人员办理退休
企业参保职工办理退休程序
1、退休条件的确定: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为: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参保人员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的,可以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达到退休年龄,但缴费不满15年的,若本人申请,经批准后可以继续缴费,延长的缴费年限不得超过5年。
2、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如何办理退休。
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5年,且本人不愿继续缴费的,不享受基础养老金待遇,其中:企业参保人员个人帐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缴费年限每满1年发给1个月本人指数化月平均工资,同时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灵活就业人员个人帐户累计储存额和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中划入统筹基金的部分,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3、灵活就业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其基本养老金待遇如何计发。
按下列公式计发。月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其中基础养老金按所在市州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个人账户养老金按个人账户储存额(本息)除以规定的月数计发。
例。如个人帐户累计储存为10000.00元整,假如45岁退休,则个人帐户养老金=10000.00÷216=46.30元;假如55岁退休,则个人帐户养老金=10000.00÷170=58.80元。
4、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参保人员死亡后,其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如何继承。
灵活从业参保人员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死亡的,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和从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中划入统筹基金的部分一次性支付给其法定继承或指定受益人,不再享受其他养老保险待遇。
单位职工在退休前死亡的,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属于个人缴纳的部分连同本息按照规定一次性发放给职工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从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中划转记入个人账户的部分连同本息并入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5、离退休人员死亡之后,丧葬抚恤费如何计发。
丧葬补助费按1000元发给;一次性抚恤金按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10个月的标准发给。个人账户的储存额未领取完的,其个人账户余额中的个人缴费部分一次性支付给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
6、遗属困难补助审批条件及程序
a、申报条件
(1)参加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离退休人员非因工死亡;
(2)死者生前供养的直系亲属(祖父、父、夫年满60周岁无生活来源,祖母、母、妻年满50周岁无生活来源)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者;子女年未满16周岁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者;子女虽超过16周岁但仍在各类学校就读者。
b、申报手续
(1)死者单位填报《企业离退休人员死亡后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审批表》;(2)死者死亡证明、离、退休表;
(3)供养直系亲属生存证明、子女学校就读证明、身份证、户籍证明。c、审批
单位或个人报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险处审批。
企业养老保险
1、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范围:
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从农村进城从事个体经营并有工商营业执照和固定经营场所及有缴费能力的人员、自由职业者、灵活就业人员等。
2、首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的年龄限制:
根据国家法定退休年龄规定以及缴费年限的要求,确定为。男50周岁以下,女40周岁以下。
3、首次申请参保如何办理相关手续。
单位集体参保必须携带营业执照等有效证件进行养老保险登记,个体参保必须携带身份证、暂住证、工商营业执照及近期免冠照片两张办理登记、申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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