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档案管理工作,保证档案的完整性及保密性,理顺工作程序,明确工作职责,根据《档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档案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1、公司档案工作实行二级管理,一级管理是指公司总经理工作部的统筹管理;二级管理是指各部门的档案资料管理工作。
2、公司总经理部设档案管理员一人,负责公司各类纸质和实物等档案的集中归档、保管和利用。
3、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收集及整理本部门档案并及时交总经部档案管理员归档。
第三条档案归档范围
1、凡是反映公司发展、生产经营、企业管理及项目(工程)建设等活动,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资料均属归档范围。
2、凡属归档范围的文件资料,均由公司集中统一管理。
3、归档的文件资料,原则上必须是原件,原件用于报批不能归档或相关部门保留的,公司保存原件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4、凡公司业务活动中收到的文件、函件承办后均要及时归档;以公司名义发出的文件、函件要留底稿及正文备查。
5、由公司对外签订的商务合同,应至少保留两份原件,总经理工作部及市场营销部门各保存一份。特殊情况只有一份原件时,交由总经理工作部档案室保存,市场营销部须保存一份原件的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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