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司劳动纪律管理办法
宁夏路桥省道303线盐池双井子梁至灵武白土岗段
公路第4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劳动纪律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劳动纪律管理,规范人员行为,维护项目部正常的生产和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宁夏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劳动纪律管理办法》结合本项目部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项目部全体员工、劳务派遣人员以及小车司机。(以下简称项目部全体人员)
第三条。项目部全体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政策、法律、法令。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第四条。项目部全体人员要充分发挥主人翁作用,热爱本职工作,注重技术理论学习,钻研业务技术,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尽职尽责,争先创优。
第五条。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工作应积极、主动、热情,处理工作事务应讲求效率,不得拖延。不得采取消极、敷衍态度。
第六条。爱护公共财产,注重设备、仪器保养。严格按施工操作规程办事,文明施工、安全生产;反对浪费,厉行节约。
第七条。必须听从指挥,服从工作分配。
第八条:严禁无理取闹;严禁打架斗殴、聚众闹事;严禁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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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酗酒滋事。
第九条。要注意协调好外部环境,与地方政府、单位和人民群众搞好关系。尊重当地人风俗习惯,搞好群众关系,加强民族团结。
第二章员工礼仪行为
第十条。项目部全体人员必须仪表端庄整洁,发式不可怪异,不能穿奇装异服,注意个人形象,注重室内外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
第十一条。文明礼貌,团结同事。
第十二条。接听电话应使用“您好、欢迎、请、谢谢、对不起、再见”等礼貌语言。
第十三条。有客人或业务关系人员来访,用主动热情的态度对待,并做好应答或解释工作。
第十四条。项目部员工上班须佩戴胸卡,上工地须佩戴个人安全帽。对管辖范围内的标语、旗帜、标牌要妥善保管、摆放整齐。
第三章劳动纪律与规范
第十五条。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上班,不得迟到、擅离工作岗位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第十六条。因公外出或因事不能按时到岗上班或不能出席会议者,应及时向本部门领导或会议组织者请假,未经批准离岗者,按旷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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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必须按时出席公司和项目部规定的政治学习、员工培训或集体活动,无故不参加者,按旷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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