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搞好公路建设项目审计的实践探索重点
搞好县级人大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
监督的几点思考
-------腾冲县人大财经工委何家胜
为了加强和规范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提高审计质量和投资效益,2008年4月2日云南省人民政府第3次常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云南省实际,通过了《云南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办法》(云南省政府145号令),其中:第五条“审计机关应当每年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报告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审计结果,并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每年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审计机关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审计工作报告”。由此可见,加强对工程项目的审计监督和项目经济效益的审计评价已成为国家审计机关面临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同时,也给人大机关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的审议监督带来了新的挑战。
由于我国公共财政的改革刚处于起步阶段,很多配套制度尚未建立,外部环境还不够完善,人大对政府投资审计的监督,审计机关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的实施,在具体实施中特别是在基层的实施过程中必然存在一些尚待完善的问题,需要我们认真加以研究和解决。本文试就此谈几点粗浅的看法。
一、充分认识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的现状、存在问题是搞好人大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的审议监督前提
(一)审计的现状
1、审计相关法规的缺失
近年来,审计署及各级审计机关先后颁布了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的相关准则和法规,但只是规定了审计机关应对国家建设项目的建设程序、资金使用、招标投标、合同管理、材料采购、工程结算和工程决算、工程质量、单位资质等方面进行审计监督,其规定的比较原则、抽象,不能指导审计实践。审计人员在具体工作中如何确定审计的范围与内容仍然感到缺乏依据和标准,对发现大量的建设管理问题如何界定的法律依据还比较模糊。
2、政府投资审计的力量不足
随着政府公共财政投资的不断加大,对投资审计的要求越来越高,审计人员必须具备审计、基本建设财务、建设项目管理、资金管理、工程造价控制、法律、宏观经济等方面的知识和经验,懂得从审计的角度敏锐捕捉问题,运用综合知识,掌握从宏观上认识问题和分析问题的意识和能力。但目前,审计部门具有这种能力的人员少之又少,具备资质的工程专业人员也严重不足。
3、建设项目审计的手段落后
限于目前审计机关的技术力量和装备水平,无法采取先进的检测手段,因而审计所依赖的工程实施过程的检测资料主要以监理单位提供的资料为主。对工程隐蔽签证不实、虚签、多签工程量的鉴证问题,基本上只能靠审计人员专业知识、经验判断,增大了审计风险。
4.整合审计资源带来的风险。
组织社会中介力量参与政府投资审计,整合审计资源,实践中这种做法正在得到运用,已初步显示成效。由于中介组织的局限性、经济效益性,会给国家审计带来组织风险。
(二)建筑市场中存在的问题
1、建筑市场不够规范,管理体制不明确
建设工程由决策、设计、招标投标、施工、工程竣工结算和决算及评估等阶段组成。现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体制名为“三位一体”,实际上存在着各自为政,互不配合,权责不清等问题,形成施工、监理、造价、管理、审计等环节相互脱节,内在有机联系紊乱,严重违背工程建设的内在规律,致使一些项目出现随意增加建设内容,提高建设标准,扩大建设规模等问题。这些建设工程项目未经充分的可行性分析,有的甚至未落实资金,具有极大的随意性和盲目性,造成项目投资的严重损失浪费。
2、招投标不严格按规范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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