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金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我公司类金融服务保证金收取、使用和管理,防范和控制风险,进一步提高公司对各客户的服务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类金融服务保证金的收取标准,应结合客户信用等级评价,通过公司审贷会决议或内请审批文件对类金融服务保证金收费率予以确定。
第三条类金融服务保证金收费率原则上不超过融资金额的20%。第四条收取客户保证金时,应与客户明确保证金为质押资金,如融资期限届满,客户按时足额偿还金融机构贷款,公司将无条件无息退还客户缴存的保证金。
(未完,全文共789字,当前显示233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