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广州)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广州)
一、办理依据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
2、《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建设部令第78号)
3、《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建设部令第80号)
4、《关于印发的通知》(建建[2000]142号)
5、《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计价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07号)
6、《转发建设部第78号令及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的通知》(粤建管字[2000]68号)
7、广东省《广东省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8、《关于印发的通知》(穗建筑[2002]61号)
9、《关于开展建筑室内环境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穗建筑[2002]146号)
10、《关于规范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和验收管理的通知》(穗建筑[2005]7号)
二、应提交资料
(除特别说明外均为一式一份原件)
(一)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一式六份)(原件)。
(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需核对原件)。
(三)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复印件,需核对原件)。
(未完,全文共1473字,当前显示491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