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网点使用保证书
回答。商业服务网点的安全疏散距离应按规范第5.3.13条表5.3.13中“其他民用建筑”有关“位于袋形走道两侧或尽端的疏散门”的规定执行。
2。上海市消防局关于《小型商业用房防火设计技术规定》
3.1商业服务网点不应设置在地下室。
3.2设置在首层的商业服务网点应符合下列要求:
3.2.1建筑面积不超过200m2,可设一个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
3.2.2建筑面积超过200m2,应设两个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两个安全出口的间距不应小于5m。
3.2.3商业服务网点内最远点至安全出口的最远距离不应大于22m,当设置喷淋保护时,疏散距离可增加3m。
3.3设置为二层或二层以上的商业服务网点应符合下列要求:
3.3.1可设一部楼梯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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