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户信用等级评定办法
企业环保信用等级评定办法
一、参评范围
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及非工业重点排污单位。
二、评审的内容、形式
(一)本制度将企业的环保信用分为四个等级,分值以100分基准计算。即a级为环保信用好企业,考核分值达到90分以上(含90分);b级为环保信用较好企业,考核分值90-80(含80分);c级为环保信用一般企业,考核分值为80-60分;d级为环保信用差企业,考核分值为60分以下。根据不同企业的情况,着重考核企业的主要环境指标,并以此确定企业的环保信用等级。等级的评定和公开是一项周期性的工作,初步拟定公开的周期为一年,每年循环一次。
(二)凡连续两年为环境保护信用a级企业,可升为aa级企业,自愿申请并经县环保局审查合格可授予“xx县环境保护友好企业”称号;连续三年为环境保护信用a级的企业即可升为aaa级企业,自愿申请并经县环保局审查合格,推荐“xx市环境保护友好企业”评选。
三、评定标准
(一)污染物排放。(10分)
其主要污染物监测合格率达到95%以上(5分),企业环保污染处理设施、污染监测设施正常运转率达到100%(5分);其主要污染物监测合格率达到85%以上(3分),企业环保污
染处理设施、污染监测设施正常运转率90%(3分);其主要污染物监测达到60%(1分),企业环保污染治理设施、污染监测设施正常运转率达到80%(1分);其主要污染物监测合格率低于60%,企业环保污染治理设施、污染监测设施正常运转率低于80%,不得分。
(二)环境违法行为。(20分)
无环境违法行为(20分);出现1次环境违法行为(15分);出现2次环境违法行为(8分),出现3次环境违法行为不得分。
(三)缴纳排污费。(20分)
(未完,全文共2216字,当前显示710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