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物品管理制度
物品物资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院物品购置、使用和管理工作,提高物品使用效益,做到物尽其用,减少浪费,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物品购置
1、我院日常办公、医疗用品由办公室统一购买入库;固定资产购置需由用物部门填写购物申请表,经主管领导及院长审批后,由办公室安排购买;材料及低值易耗品购置由用物部门向主管领导口头申请审批后,办公室安排购买,用物部门负责人验货签收。
2、凡购入物品一律严格履行入库或验货签收手续。不办理入库或验货签收手续,不能发放领用,相关费用及票据不予报销。根据我院工作实际,各类物品入库或验货签收手续如下:
(1)购买固定资产的由办公室办理固定资产入库登记手续,用物部门负责人进行签领,购物发票需由经办人签名、办公室主任及主管领导证明、院长审批再送财务室计账付款。
(2)日常办公、医疗用品由供货单位按采购物品的品牌及数量送仓管员验货入库,仓管员清点无误做好入库记录后在购物清单(一式二份)上签名,确认验货和物品入库,购物清单双方各执一份,定期结算。结算时需经仓管员验核、办公室负责人及主管领导证明、院长审批,再到财务室计账付款。
(3)卷纸、矿泉水等材料及低值易耗品由用物部门负责人验货签收,试卷纸由后勤责人验货并做好物品入库登记手续,木工、水电工等日常用品由技术负责人验货签收及入库登记。
二、仓库管理
1、仓库管理
(1)仓管员应把好质量关,对数量不符、质量低劣物品,应拒绝验收入库。要建立入库、出库明细账,入出库明细定期结算。
(2)物品仓储明晰有条理,为我院提供购物与公用经费开支参考依据。
(3)按科室建立物品签领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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