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举办民办教育机构应提供的材料
密云县民办学校管理文件
申请举办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应提交下列材料:
1.办学申请报告(原件),举办者的签字、印签。其中申请报告的内容应当包括:举办者、培训机构名称与地址、办学目的及宗旨、指导思想、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内容、招生对象及范围、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
2、密云县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审批备案登记表(原件,一式两份)。
3.举办者的资质证明(交复印件,验原件)。举办者是个人的,须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及简历,注明现地址、联系方式,户口所在地(居住地)派出所出具的完全民事责任能力及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及举办者基本情况表;
举办者是法人单位的,需提供单位营业执照(或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及法定代表人简历等(交复印件,验原件)及举办者基本情况表。
4.符合法规的拟办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的章程(原件),内容应包括:
培训机构名称、地址,办学宗旨、规模、层次、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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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等;
培训机构资产的数额、来源、性质等;
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的产生方法、人员构成、任期、议事规则等;
培训机构的法定代表人;
出资人是否要求取得合理回报及合理回报比例;培训机构自行终止的事由;章程修改程序等事项。
(未完,全文共1841字,当前显示533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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