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民办养老机构管理办法
民办养老服务机构的现状、问题与对策
——我市民办养老机构发展状况调查报告
为全面掌握民办养老服务机构的发展状况,了解政府扶持政策的落实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促进我市养老服务业又好又快发展,7月份,我们对全市民办养老服务机构进行了专题调研。本次调研采取了区、县(市)老龄办调查员入户普查和市老龄办调查员重点走访调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民办养老机构、入住老人、社区老年人及有关部门单位进行了调查走访。
一、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基本情况
1、行业规模情况
全市目前有实际运营的民办养老服务机构(以下简称机构)362家(连锁机构分别计算),其中个人兴办的346家,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兴办的16家,合计床位9753张,入住老人5866人,入住率60.1%。最小的机构7张床位,最大的机构160张床位。30张床位以下的有268家,占总数的74.0%;31至60张床位的有70家,占总数的19.3%;61张床位以上的有24家,占总数的6.7%。全市最大的机构“工大集团老年公寓”,有160张床位,入住135人。全市最大的连锁机构“春华德善老年公寓”共三处,分布在三个区,有294张床位,入住235人。
全市机构共拥有或使用(主要指房产资产,含租用房产资产)固定资产2.3亿元(原值),经营用房总使用面积约13万平方米,50%的机构平均每床位使用面积不足10平方米。230家经营用房
1属自有房产,其它均为租用。
调查问卷显示,2007年全市机构营业总收入为4575万元,有51个单位盈利,232个单位持平或微利,79个单位亏损。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入住率较低,经营收费也较低。社会上缺乏供求双方信息中介平台,业主又无力做广告宣传,往往是老人找不到合适机构,机构找不到想入住的老人。经营年头长一些通过入住老人相互间的介绍,入住率相对高一些,新办的入住率普遍较低。业主之间存在互相拉客,竞相压价,刻意降低收费标准,致使机构之间形成恶性竞争现象,损害机构利益,影响整个行业发展。每年都有新开业的,也有因亏损歇业的。
2、登记情况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经办理或部分办理了《安全消防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社会福利机构设臵证书》和《民办非企业登记》的机构有145户,其床位4843张,登记率为40%。登记率低的主要原因:①处于试营业阶段;②不清楚应到哪些部门、按照什么程序办理手续;③为省钱省事不办理;④50%左右不符合现在卫生防疫、公安消防和民政部门的有关要求,私自开业运营;⑤没有部门要求必须办理登记。
3、入住老年人情况
入住的老年人高龄的较多,最大的老年人102岁,平均年龄在76岁左右。生活半自理和完全不能自理及临终期的约占65%。女性占55%左右。普通收入和低收入的居多。81%的机构兼收自
2理、半自理和完全不能自理老年人,有11%的只收住健康能自理的,有8%的以收住完全不能自理及临终期的为主。
4、工作人员情况
全市的机构共有工作人员1707人,平均每个单位4.72人。包括管理员、卫生员、医护、护工和厨师。工作人员与入住老年人的比例是1:
3.43,与床位数的比例是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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