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合管理制度
新农合办公室工作人员守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病人至上的原则,坚持以病人为中心,全心全意为参合农民服务。
二、遵守国家法令,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
三、服从领导,听从分配,爱岗敬业,尽职尽责。
四、讲文明讲礼貌,做到笑脸相迎,说话和气,热情接待,服务周到。
五、加强道德修养,增强道德观念,拒绝吃请,拒收财物,廉洁奉公,不以权谋私。
六、努力学习,刻苦钻研业务,掌握补助办法、补助比例及不予补助的范围,熟悉实施方案和各项制度。
七、审核、登记、审批认真细致,补助准确,发放及时无误,杜绝超范围补助和人情补助,不弄虚作假。
八、做好参合农民的就医服务工作,及时调解医患双方矛盾,保障参合农民的参合权益,为参合农民提供咨询服务。
农合办工作制度
一、认真履行办公室职责,执行合作医疗的各项方针政策,努力学习业务知识;
二、在分管院长的领导下,全面负责本院新农合管理工作,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并及时汇报和进行总结;
三、掌握和了解参合病人的出入院标准,对参合病人的转诊、转院条件进行审核;
四、检查临床各科室新农合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对新农合病人的医疗收费,要严格按照目录规定的医疗收费标准执行;
五、爱岗敬业,对工作认真负责,对参合病人热情礼貌,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现象的发生;
六、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新农合政策培训,主动向就诊参合病人宣传新农合政策;
七、加强网络管理,不准私自更改程序。凡人为或过失造成系统瘫痪者,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八、工作中因不负责或故意违反上述规定,造成责任事故的,观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九、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农合办工作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新农合各项政策,遵守新农合有关制度,主动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管;
二、成立新农合管理机构,配备适宜的工作人员和工作场所、设施、设备,对参合农民住院医药费用实行直补,医院设立直报窗口。
三、对医务人员开展新农合政策培训,主动向就诊参合农民宣传新农合政策;
四、公示新农合补偿费用、常用药品价格、医疗服务价格等信息;
五、恪守医德,自觉规范执业行为,按照因病施治的原则,做到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合理收费,严禁提供过度医疗服务,防止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
六、凡需使用超出《基本药品目录》和《诊疗项目》范围的诊疗服务,要履行向患者或家属告之义务,征得患者或家属签字同意后方可施行。严禁将药物目录以外的药物串换成药物目录以内的药物;
七、认真核对就诊参合农民身份和证件,主动为出院参合农民直补提供详实的所需资料;
八、制定内部考核制度,规范医疗和服务行为,奖惩分明。
医务人员工作守则
一、积极执行各项卫生工作方针政策,身体力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热爱和支持农村卫生工作。
二、能充分认识国家建立合作医疗制度的重大意义,严格执行新型农村医疗有关政策和规章制度,坚持以人为本、病人至上的原则,坚持以病人为中心,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
三、科学制定临床治疗方案,严格执行医疗收费标准,向农民提供合理、有效、质优、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
四、严格掌握出入院标准,准确记载病情,如实出具有关医疗证明,合理转诊。
五、配合做好参合农民住院的身份核定工作,积极、准确宣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有关政策。
六、转变观念,转变作风,立足于为民、便民、利民,端正医德医风,拒绝吃请,拒收财物,廉洁奉医,不以医谋私。
七、严格执行诊疗规范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用药规定,合理检查,合理用药,自觉履行使用自费药品告知义务,努力减轻患者的负担,杜绝人情处方,千方百计为农民节约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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