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综合工时制分析
泰州市各类企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和不定时工作制专项统
计分析报告
根据省厅《关于开展用人单位劳动关系运行情况重点抽样调查的通知》(苏人社(l)[2009]4号)的要求,我市于8月15日-9月25日在全市开展了劳动关系运行情况抽样调查工作。现就我市各类企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和不定时工作制运行情况汇报如下:
一、综合计算工时和不定时工作制运行情况
截至2009年6月,全市累计216家企业申请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和不定时工作制361次,审批通过210家计355次,至6月底在有效期内的企业158家,其中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70家,不定时工作制37家,两者同时申报51家。从全市特殊工时统计数据及此次抽样调查的数据分析来看,我市综合计算工时和不定时工作制运行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申请企业少,审批通过率高。据统计,目前全市列统企业2588家,目前仅有216家企业申请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和不定时工作制,申请率仅8.3%。另一方面,目前全市综合计算工时和不定时工作制审批通过率达98.1%,仅有6家企业因劳动合同签订率、社会保险参保率较低和申请岗位不适合特殊工时工作制等原因未通过审批。
(二)涉及行业较多,主要行业相对集中。全市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和不定时工作制企业所属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及交通运输业等11个行业,主要集中在制造业43%、批发零售业18%和住宿餐饮业15%,这三个行业累计占76%。(见图表1)
图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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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各种注册类型的企业申请相对平均。国有企业33%,外商投资企业15%,港澳台商投资企业10%,私营企业22%,其他企业20%。
(四)人员规模相对较大企业申请意识较强。职工20人以上的企业占92%,百人以上企业占65%,除连锁企业外,没有一家20人以下的私营企业申请。
(五)企业申请的岗位基本符合实际。企业基本上从实际需要进行岗位申请,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主要集中在受市场因素生产任务不均衡的岗位,涉及人数占企业总人数的76%左右,不定时工作制的岗位主要集中在高管和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内外勤岗位,涉及人数占企业总人数的1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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