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对村主干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的监督和管理,增强村主干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自觉性,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依据区教育局党委《关于实行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规定》和《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实施办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建立廉政档案是党组织对领导干部在政治生活和从事各类公务、经营活动中形成的,能够反映领导干部在廉洁自律和廉政建设方面的思想认识、行为表现等有关备考文件、材料的搜集和保存。
第三条廉政档案管理应坚持客观、准确、及时、全面的原则,为考核村主干领导干部、为干部的任免、奖惩提供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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