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自来水总公司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
第一条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是指。向行政管理相对人和社会公众公开履行行政职能的一项机关效能监察制度,是加强民主监督、推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和改进服务,遏制以权谋私,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关系的重要措施。
第二条依据行政管理相对办事方便、行政要求公开透明,行政行为接受监督的基本原则实行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
第三条所有工作人员应遵守本制度。
第四条主动公开的内容
(一)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本机关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及分工情况,下(直)属单位设置及职能情况。
(二)政策法规
主要包括。本机关转发的国家和省、市有关政府法制工作的法规政策、以区政府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三)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政府法制工作发展规划及有关政府法制工作的专项规划。
(四)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地方性法规、规章的起草,政府法制宣传、培训,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及应诉等工作。
(五)重大事项及其他需公开的事项
1、重要会议、活动情况。
2、人事任免情况。
3、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实施情况;政府采购情况。
4、评先树优情况。
5、其他应对外公开的事项
(未完,全文共1527字,当前显示505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