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权流转申请书
合同编号:
林权林地流转合同
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厅监制
林权流转合同说明
-0
林权流转合同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让方(简称甲方):【本人】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受让方(简称乙方):广西至珍黄花梨种植有限公司【本人】
【法定代表人】
:苏铁军身份证号:450105195607210017____________
经双方友好协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广西壮族自治区林地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依法、自愿、公开、平等、有偿原则,在【转让】
【协商】
【招标】
【拍卖】
的基础上,就林权林地流转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林权流转范围
流出方流转的是【林地使用权】
【森林、林木所有权】
【森林、林木使用权】
。
林权流转不包括森林内的野生动物、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植物、矿藏物和埋藏物。
林权流转以宗地为单位。
-2第三条流转期限及起止时间
流转林地使用年限为年,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四条林权流转方式
甲乙双方约定按【转让】
【互换】
【出租】
【转包】
【入股】
【抵押】
的方式流转该宗林地的林权。
第五条流转林地的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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