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权流转申请书
林权流转合同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为充分利用荒山资源,发展现代林业,搞活林业经济,甲,乙双方本着"公开,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甲方依法定程序将本村荒山山场的林地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及使用权转让给乙方,由乙方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现依据《合同法》,《河南省森林转让条例》等有关规定,就相关事宜订立如下合同:
一、转让荒山林地林木经营权山场范围:甲方转让给乙方的荒山林地林木经营权的山场座落
小地名:,面积为
亩。
二、转让荒山林地林木经营权期限及起止时间:经营权转让期限为叁拾伍年整.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流转林地用途:
甲方将本村村属集体荒山林地林木的经营权转让给乙方用于林业建设与开发。
四、转让荒山林地林木经营权的价款及付款方式:
1、价款共计人民币万元整。
2、付款方式: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付给甲方30%即万元;在甲方负责将流转山场林权证变更到乙方名下后,一个月内乙方必须将全部余款即万元一次性付清给甲方.
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流转后,乙方享有转让荒山山场的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林木使用权.甲方确保上述转让给乙方的林地林木所有权清晰,没有林权纠纷,未用于甲方的债务抵押,并确保林权经营权转让的合法性.如林地林木发生产权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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