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审批验收管理程序
1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范围内工程项目消防“三同时”管理,保证消防安全设施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及技改、技措建设项目管理。3定义
三同时。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消防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简称“三同时”)。4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08年10月28日)《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令10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61令(2001年11月14)天津市消防条例(2009年11月19日)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2004)5职责
5.1发展规划部
5.1.1负责提供工程项目消防专篇(包括文字说明,平立剖水暖电等图纸)。
5.1.2负责提供工程项目的批复文件及土地证。
5.2工程部
5.2.1负责施工图委托并要求设计及时提供符合消防要求的消防设计文件(见附件二)。
5.2.2负责向政府消防部门申请工程项目消防审核。
5.2.3负责组织协调设计、工程中心/作业部等单位配合政府消防部门对工程项目进行现场勘察。
5.2.4对在公司内承担消防工程的承包商进行资质审查、备案。
5.2.5负责组织协调工程项目的相关消防检测工作,包括消检、电检、防雷、防静电检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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