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存在问题及思考
乡镇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汪恭礼
乡镇财政专项资金是国家对专项项目投放的财政资金,主要有扶贫资金、救灾资金、农业税减免资金、上级补助资金以及支农等专项资金。乡镇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与声誉,经济建设的速度与效益、社会稳定与发展。目前,乡镇财政专项资金在分配、使用(发放)等管理过程中违法违纪现象层出不穷,尤其扶贫救灾资金等专项资金由乡村干部代发而出现的问题最多。
一、账目管理混乱扶贫救灾等专项资金一般由财政部门或民政部门直接交到村干部手中,由其代为发放,至于村干部具体怎么发放则不管不问。在调查中发现,这些款物大都由村支书、主任等主要负责人管理,到了村会计手中的只是一张张条子和单据。这些会计在处理会计业务时,不以财务法规为依据,而是按领导的意志行事,他们认为:‚会计工作归领导管,胳膊扭不过大腿‛、‚领导叫干啥就得干啥‛,只要村主任审批了,明知不对,也从不言半个‚不‛字,他们对发生在自己身边的违法违规行为充耳不闻,视而不见。由于专项资金在使用过程中改变了用途,会计怎么作账也各显神通,造成专项资金账目管理混乱。加上村干部离岗时也末对其进行专项审计监督,致使账外账、使用违法违规票据、白条、私分财物,甚至贪污等违法乱纪行为时有发生。如宣州区水阳镇丁湾村原党支部书记陈某、村委会主任丁某等6名‚村官‛于1997年4月至2001年1月在村任职期间,先后多次私分农业税费扫尾款30460元、冬修以资代劳款9147元,农业税社减款5614元,渔塘发包费9000元及其他专项资金计67341元,滥发奖金补贴18200元,共同违纪金额达8.5余万元。(2003年第五期《江淮风纪》)
二、专项资金使用上玩‚猫腻‛,专款不能专用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督与管理,专项资金到乡村干部手中便失控了,不管你拿来的资金是干什么的,想用来干啥就干啥,没钱发工资用专项资金,没钱付招待费,也用专项资金,自家经商办事无钱周转,也‚借‛专项资金,甚至将专项物资低价变卖成现金,或挥霍浪费、或挪作他用,或占为已有。在使用救灾、扶贫专项资金资金时,有些村干部不按标准、原则办事,徇私舞弊,应该定的不给定,却将那些根本不需要救助的亲朋好友定成了贫困户、受灾户领取,实际为其亲朋好友领走。有的村账面付给100元,实际则只给了50元,名义上给的钱,实际上是给的物,由于贫困户大都消息闭塞,且比较‚安分‛,只要不要他掏钱,叫他们签字就签字,给多他们就接多,给少他们就接少,不给也没有意见,久而久之,事情就这么过去了。有些乡村干部在经办过程中用变通的手段,用专项资金购买纪念品、付伙食费、小姐小费。少数乡镇领导、分管领导和县有关部门的领导竟到乡镇专项资金使用单位报销单据,挖专项资金的墙角。有相当一部分乡镇认为:‚乡镇要钱不容易,何苦受那条条匡匡约束‛、‚专款只要不进腰包,咋用都不是一样的。‛、‚乡镇本身底子薄,先填肚皮后干活‛等等,便将上级明文规定的专项资金任意改变用途,或用于弥补行政经费不足,或用于建房子、买车子,或发放职工工资、福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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