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实训室管理规定
为加强学校实训室的管理,净化实训室环境,严肃实训课堂纪律,创造良好的学习氛围,提高实训设备的完好率和利用效果,保证实训教学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实训室总则
1、实训室是实践教学、学生技能训练的重要场所,由教务处管理,规范使用。
2、实训室学期开放计划由教务处教学计划统一安排。
3、计划外需使用实训室时,由使用者提出书面申请并经批准后方可使用,属教学用途的由教务处审批,属其他用途的由主管院系主任审批。
4、实训室由所属专业教研室组织制定实训教学大纲和实训项目,并组织编写实训指导书。
5、各管理员负责专业实训室的日常管理和维护,严格执行仪器设备的使用、借用、领用和维护保养制度。
6、在实训室开展各类活动时,使用者必须严格遵守实训室操作规程,爱护设备,节约资源。
7、实行上岗前培训制度,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任课教师不得使用专业实训室授课。
8、任课教师在实训室上课时必须提前10分钟进入实训室,并且按规定填写相关表格。
9、实行资源共享制度,根据教学和科研的需要,专业实训室可对其他专业师生开放。
10、报证正常教学活动的前提下,实训室可实行有偿开放服务,按学院有关文件执行。
实训课主讲教师岗位职责
1、大型贵重精密仪器在首次使用时必须经过培训,并由第三人在场的情况下使用,并及时做好使用记录。
2、做好实验实训的准备,准备工作包括:
(1)提供相应的实验实训指导书或者指导讲义。
(2)做完所开设的全部项目实验实训操作并写出实验报告。
(3)课前检查学生的预习情况。
(4)与辅导教师共同备课,检查仪器设备,保证实验实训的正常开出。
3、进行实验实训教学内容的讲解、指导和辅导工作,负责实验实训教学环节和内容的安排。
4、在过程中耐心指导学生,不得擅自离开实训室,及时发现和指出学生的操作错误及维持课堂纪律,培养学生良好的习惯,加强教学过程中学生能力的培养。
5、敦促学生整理实训设备和操作现场
6、正确、熟练地使用各种仪器设备,熟悉仪器设备的性能,能在实验实训过程中排除常见的故障。
9、在完成实验实训教学任务的基础上,积极开展教学研究工作。
10、负责完成上级领导安排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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