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疫许可证申报程序
桂林市房产管理局
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申报程序
(本程序从2011年2月1日起实行)
一、由申报单位写出书面申请报告,填写《商品房预(销)售申请表》一式二份,商品房预(销)售登记总表(一房一价新表)一份。
二、商品住房项目预售许可的最低规模和工程形象进度要求:①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②预售许可的最低规模不得小于栋,不得分层、分单元办理预售许可。项目首次申报预售最低规模不低于2万平米,二次以后申报不得低于1.5万平米,项目现场工程形象进度应达到工程建设的25%以上;③多栋商品房共用同一施工许可证,该证内商品房申报预售许可,在满足以上两点条件的下,最多可分两次办理预售许可证。
三、办证需提交的材料(出示原件,交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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