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电费收取管理办法
xxx电业局
基本电费收取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用电管理,建立健全合理的销售电价机制,促进电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和能源节约,保护供电企业和用户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和《供电营业规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一、本办法适用于xxx电业局辖区内供电企业与终端用户在执行两部制电价时有关基本电费的管理和核算。
二、基本电费是根据客户变压器容量或最大需量和国家批准的基本电价计算的电费。
三、基本电费的收取范围。受电变压器容量在315千伏安及以上的工业客户。
四、基本电费的计收方式。基本电费有两种计收方式,按照变压器容量(额定)计收、按最大需量计收。客户选择按最大需量或变压器容量计收基本电费的,应在《供用电合同》中进行明确,并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得更改。
五、基本电费的计收标准
1、按容量计收。基本电费计收标准为19元/千伏安/月。
2、按需量计收。基本电费计收标准为28元/千瓦/月。
如遇国家电价政策调整,按新的电价文件执行。
六、基本电费的计算公式
基本电费=变压器容量(或最大需量)×基本电价
受电变压器容量包含不通过专用变压器接用的高压电动机(千瓦视同千伏安)。
按最大需量收取基本电费的客户必须安装最大需量表,按指示的数值计算最大需量值。
七、按最大需量和容量计收基本电费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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