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供水管理制度
供水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条安全管理制度
一、每周对厂内电器及供水设备进行一次全面安全巡视检查,针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及时安排处理,并落实处理人和处理时间,并做好记录。
二、在执行安全巡视检查中,不尽职责,造成人员、设备、设施事故的根据本厂的管理制度进行处理。
三、加强安全保卫工作,厂区内必须保证有人值班。值班时要做好来访人员登记工作。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厂区。
四、严防不法人员破坏公物和投毒等行为,确保安全供水。
五、值班人员除做好厂区保卫工作外,还应做好水源的保护,积极协助水库人员巡查水库的供水安全,并全时监控观察鱼池中鱼类的活动状况,发现异常或不正常死亡时应及时停止制水,并且第一时间向主管汇报。
六、值班人员上班前不能过量饮酒影响值班,当班时间更不能饮酒,确保值班安全。
七、谢绝一切未经同意的参观。
第二条交接班管理制度
一、值班人员必须提前十分钟到岗,办理交接班手续。
二、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听从生产安排。
三、负责交接各种设备、仪表的运行情况。
四、交接各种原始报表及厂里的通知精神。
五、负责交接责任区的卫生及各种工具物品。
六、交班前发生的问题应由交班人负责,处理完毕做好记录后方可离开。
第三条学习培训管理制度
一、管理人员应自学习国家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供水专业知识,努力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
二、每年按工作业务需要,参加县有关部门组织的有关供水专业知识的培训,以提高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
三、每年组织全体管理人员进行民主生活会一次,树立典型,表彰先进。
四、每年对管理人员进行问卷考核,内容主要是卫生知识及业务知识两方面,对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管理人员,调离工作岗位。
第四条仓库管理
一、仓管人员必须严守本厂的各项纪律制度,廉洁奉公,坚持原则要有强烈的主人翁责任感,确保本厂财产的完好安全。
二、仓管人员要有良好的服务态度,做好热情周到,不厌其烦,尽量做到货到入仓,随叫随到,全力配合本厂工作。
三、仓管人员负责计算本厂材料销售价格,由财务会计负责审核,如有材料进价变动,应及时将新的价格通知财务会计及有关部门,价格变动异常的,应及时报告主管。
四、仓管人员要坚持出入仓制度,凡是购进的材料,必须按实际收到数量填写验收单,领出的材料一律按固定的价格填写领料单,并完备一切领料手续,明确经济责任。
五、凡安装、维修领出的节余材料,必须退回仓库,仓管人员按领出与领出后退回数的差额作为本月实领数量,月终结算领用材料的数量和金额。
六、每月25日截数盘点后,于30日前做好销存报表交主管审核,作为财务会计结算的依据。如发现在存货短缺或残失,须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七、仓管人员要无条件接受本厂对库存情况定期不定期的检查。
八、所有资产工具必须每季度盘点一次,任何人借用工具必须办理借用手续。
第五条档案管理制度
一、供水工程要建立技术档案管理制度,有专人管理档案。
二、水厂档案内容
1、项目前期工作管理材料及文件,包括各级计划上报以及批复文件。
2、可行性研究报告、上报及批复文件。
3、初步设计报告、上报及批复文件。
4、工程招投标资料及合同,供水工程竣工报告、竣工图纸。
5、项目建设及管理文件,含项目变更上报及批复文件等。
6、工程验收报告以及卫生学评价报告等。
7、工程日常管理制度以及水源保护区的划定文件。
8、水质检测记录资料,包含水厂日常检测以及卫生部门不定期检测资料。
9、供水工程运行中的水源变化记录、设备检修记录、生产运行报表和运行日志等资料。
10、水厂管网及用水户资料。
11、专业书籍及学习培训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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