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
xx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我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规划和课题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xx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下称省社科规划课题)管理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切实贯彻“双百”方针和“两为”方向,大力推进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创新,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服务我省哲学社会科学事业繁荣发展。
第三条在xx省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划领导小组(下称省社科规划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省社科规划课题实行两级管理体制。xx省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下称省社科规划办)全面负责省社科规划课题的管理,课题所在单位在省社科规划办的指导下,具体负责管理本单位的省社科规划课题。
第二章
课题类型和申报办法
第四条
省社科规划课题设重大课题、年度课题、后期资助课题、文化研究工程课题、省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及智库课题、专项研究课题等六个大类。
第五条
重大课题是指根据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以及我省优势学科发展的需要(采用招标、委托等形式)确立的课题。
年度课题是指每年定期组织的常规性课题,包括基础研究和对策应用研究两类。基础研究分重点课题、一般课题,设青年课题、自筹经费课题和海岛、西南地区扶持课题。青年课题申报者和课题组成员必须是35周岁以下,尚未取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青年社科教学科研人员;自筹经费课题面向省内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地方党校、电大等基层教学科研单位的社科研究者;海岛、西南地区扶持课题仅面向xx、xx、xx三市,研究内容应围绕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问题和地方特色文化。对策应用研究课题是服务省委省政府科学决策的资政课题,成果形式为决策参阅件。对策应用研究课题和自筹经费课题、青年课题、海岛西南地区扶持课题的立项等级一般均为省社科规划一般课题。
后期资助课题是指用已完成且尚未出版的学术专著中文初稿进行申报的课题。
文化研究工程课题是为实施“xx文化研究工程”而设立的专题研究课题。省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及智库课题是研究基地和智库围绕研究方向,为打造学术高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而设置的课题。
专项研究课题是指围绕某个领域或某些重大问题与相关部门联合设置的研究课题。如理论宣传专项课题、高校思政专项课题等,并视情况变化适时作出调整。
第六条
省社科规划课题选题。对策应用类课题及专项研究课题设课题指南。重大课题、文化研究工程课题和省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及智库课题选题根据研究进度和需要另行确定。基础研究类年度课题一般不设课题指南,申报者可根据本人的学术积累,自由申报。
第七条课题指南的制定,须首先向有关部门广泛征集研究选题,并委托省社科规划学科组提出建议,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由省社科规划办汇总整理,报省社科规划领导小组审定。专项研究课题由合作单位拟定申报选题,报省社科规划领导小组审定。
第八条
申报省社科规划课题应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选题设计符合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要求。
2.申请人必须真正承担课题研究任务,不能从事实质性研究者,不得申报。
3.课题负责人原则上只限一人。申报重大课题者一般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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