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大学生租房补贴申领审核办法》的通知
关于新引进人才申领人才租房补贴的温馨提示
根据《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273号令),2015年1月1日后新引进人才可申请发放租房补贴,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新引进人才包括本市接收的应届毕业生、新调入的在职人才、新引进的留学归国人员。
二、新引进人才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向办理接收、调入或引进手续的市、区人力资源部门申请发放租房补贴:
(一)本科以上学历;
(二)具有本市户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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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