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公司“三同时”管理办法
福田公司管理制度—————————————★——————————————
关于企业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的管理办法
ftop.10000.000.0-2006
2006年7月日发布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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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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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管理办法制订的依据:《北汽控股公司关于企业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管理办法(试行)》、《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相关内容:
1、术语
1.1“三同时”是指一切新建、改建、扩建的基本建设项目(工程)、技术改造项目(工程)、引进的建设项目,其职业安全卫生设施工程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1.2“三同时”最早提出是在1973年10月21日,中共中央发出了《关于认真做好劳动保护工作的通知》中对工矿企业的建设工程等项目中有关安全生产和工业卫生设施提出的一项具体要求的概括。具体的就是:“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矿企业和革新、挖潜的工程项目,都必须有保证安全生产和消除有毒有害物质的设施。这些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不得削减。”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三同时”,它是实现生产经营单位和企业本质安全的一项有力防范措施。“三同时”的规定就是从源头上消除各类工程项目可能造成的伤亡事故和使从业人员免遭职业病的危害,保证职工的安全健康,保证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正常投产使用,防止事故给国家造成的损失。由于“三同时”工作的重要性,我国在1989年的《环境保护法》和《劳动法》中都重申了“三同时”的重要性。
2.“安全三同时”相关规定:
2.1凡通过北汽控股公司立项及在北汽控股公司备案的生产性建设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迁建、合资及技术改造项目等),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执行“安全三同时”规定:
2.1.1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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