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电设备管理办法
设备管理办法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公司设备管理的使用范围及要求。本标准使用于公司所有部门。
2、职责
2.1设备动力车间时公司生产设备及非生产设备的统一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设备的选型、购置、安装、调试、动能配备、使用、维修、改造、更新及报废等设备工作的综合管理。
2.1.1专业分管部门
2.1.1.1安技管理处分管运输设备;
2.1.1.2产品检验处分管检测仪器设备;
2.1.1.3网络系统处分管计算机设备。
2.1.2各使用设备的处室、车间是所管理范围内设备的分管部门,负责本部门设备的直接管理,服从设备动力处的业务指导,按考核设备的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及有关规定做好管理工作。
2.2规划发展处负责生产设备购置的审核;设备动力处负责编制年度设备检修,更新,改造计划。
2.3经营计划处负责下达设备检修计划、更新、增新、改造计划等。
2.4设备动力处负责按固定资产管理规定对公司的设备统一编号、建账、做到账账相符,账物相符。
2.6设备动力处负责对设备备件的采购计划管理,由采购处按计划采购。
3、管理内容
3.1采购范围
3.1.1按照固定资产管理的设备。
3.1.2不按固定资产管理的设备。
3.1.3设备所属的备件及附属件。
3.1.4设备大修理中所需配件。
3.2计划管理程序
3.2.1设备的购置计划由设备动力处根据公司拥有设备生产能力综合平衡后在每年的十一月份将下年购置计划报经营计划处,然后再根据经营计划处下达的综合计划实施。
3.2.2备件的采购计划首先由设备所在部门申报需求量,再由设备动力处技术人员审核,备件保管员核对库存量后,报送备件计划员,备件计划员编制采购计划。
3.3采购纪律
3.3.1按计划采购,所购备件必须验收入库及时报账。
3.3.2比质比价,质高价优,对于假冒伪劣产品,一律杜绝入库,一旦发现必须无条件退货。
3.3.4设备选型和购置
3.3.4.1设备选型和购置的原则
a)设备选型必须选择可靠性高、维修性好、技术先进、生产适用、经济合理的设备;b)设备的采购,要严格按确定的选型方案选择设备,签订合同。
3.4设备的验收及转款程序
3.4.1固定资产验收。设备进公司后,设备管理员按装箱单验收,开箱时必须有设备动力处技术人员、资料员、使用部门的机电员共同开箱记录,将随机的有关资料收回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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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2备件的验收。备件购进后先入保管库,采购员按发票填写验收单,验收合格后方可到财务处报账。(保管员负责数量与外观的质量,记账员负责数量与金额,计划负责是否按计划采购、进货渠道及价格,处长负责全面审核,财务处最后全面把关。)
3.4.3转款程序。采购员持“设备购置申请单”、“经济合同会签审批表”“购销合同”、及借款单转预付款;货到、货验收后,持发票及验收单办理结账。
3.5设备的安装
3.5.1设备的安装,统一由设备动力处负责组织,设备安装前设备动力处要制定安装计划,并转报生产管理处,由生产管理处随生产计划统一下达,统一检查与考核。
3.5.2设备安装后必须进行调试,一般设备由设备动力处或分管部门(使用部门)共同参加调试;精、大、稀设备还要有规划发展处参加。
3.5.3设备调试合格后,由组织安装调试的部门负责填写“设备安装移交验收单”有关部门会签后交使用单位。
3.5.4设备验收时,设备管理员要将随机附件及专用工具按装箱单填写,附件清单交使用单位签字保管,随机技术资料交设备档案室存档。
3.6设备分类管理
3.6.1按设备在生产中的用途分为生产设备和非生产设备两大类。
3.6.2精、大、稀设备的划分按国家规定的范围执行。
3.6.3重点设备是以保证生产为前提,需要重点维修和重点管理的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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