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申请经济适用住房[5篇]
库尔勒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建设标准和交易管理
一、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
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应严格按照《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建住房[2004]77号)第二十条符合下列条件的家庭可以申请购买或承租一套经济适用住房规定:
(一)有当地城镇户口(含符合当地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或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的供应对象;
(二)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人民政府规定标准的住房困难家庭;
(三)家庭收入符合市人民政府划定的收入线标准;
(四)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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