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汛物资储备管理制度
**村防汛抗旱物资管理实用制度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防洪法》,结合我村防汛物资管理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防汛物资包括编制袋、木桩、块石、枝草、抢险灯具、锹、镐、钳等小型工器具。
二、计划管理
第三条防汛物资的管理使用要遵循“总量控制、统筹安排、保证重点、严格标准”的原则,保证防汛和各项工作的正常的需要。
第四条防汛物资管理要做到专人专管,分级负责。第五条防汛物资储备管理要求是做到物资定额储备,保证物资安全、完整,保证及时调用。
第六条防汛抗旱小组对防汛储备物资的管理职责是:
1、编制每年防汛抢险物资储备控制计划。
2、定期检查各代储单位防汛储备物资的保管养护情况。
3、负责向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及时报告防汛储备物资的储备和调用情况。
4、负责防汛储备物资的调用管理。
一、总则第七条防汛物资代储单位的管理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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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