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税务管理制度
1.0总则
本制度明确了税务工作管理权责划分,规范了税务工作管理要求及操作程序,明确了税务工作管理职责与审批权限,为税务工作开展提供了制度依据。
2.0范围
本制度具体针对各公司的税款缴纳、税务汇(清)算、税务稽查、税收筹划、疑难税务事项处理以及税务培训等工作提出规范及要求。
3.0职责
3.1物业集团财务管理部
3.1.1对本制度的制定、修改与解释;
3.1.2日常参与各公司重点税务事项的筹划工作;审批各公司的税务筹划方案;审批各公司税务汇(清)算和税务稽查应对方案;
3.1.3负责税务新政策共享,整合税务资源,组织税务培训、交流与学习。
3.2公司财务部
3.2.1结合具体事项,负责制定合理的税务筹划方案并加以落实;
3.2.2负责公司的日常税务申报、税款缴纳、税务汇(清)算和税务稽查应对;
3.2.3负责税务关系维护。
4.0税款缴纳审批管理
4.1缴税项目包含。增值税及附税、营业税及附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季度/年度)、费用性税金等。
4.2各公司应在每月、每季及每年正常纳税申报截止日前,填写《税款缴纳审批单》,并按照以下流程进行审批:会计→公司财务负责人→公司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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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各公司涉及税款滞纳金及罚款等特殊税务事项的支付,应按照以下流程进行审批:会计→城市公司财务负责人→城市公司总经理→区域公司财务负责人→区域公司总经理→物业集团财务管理部负责人→物业集团总经理→集团财务管理中心总经理→集团主管财务副总裁。
4.4涉及总分公司合并报所得税的公司,每季度所得税预缴之前,需将各分公司的会计报表上报至总公司。
4.5发生税款补缴时,需填写《税款补缴审批单》,说明补缴原因、所涉税种、补缴金额并按照正常缴纳流程进行审批。
5.0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
5.1各公司在向税务部门递交清算资料及中介机构进场前,须先根据项目实际操作情况自行测算及梳理,并将测算结果及拟定的清算方案上报物业集团财务管理部进行审核。
5.2所得税汇算清缴报告在对外报送之前必须由区域公司财务负责人签批后上报物业集团财务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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