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招标程序
招标项目实施方案,供参考
政府采购招标运行程序
一、委托采购与委托招标
1、采购单位填写《招标采购委托单》报采购办。
2、采购办同意后,采购单位和招标公司签定《委托协议》。
3、采购办向招标公司开具《政府采购委托书》。
4、因特殊情况需要采取公开招标以外采购方式的,招标公司须书面申请并经采购办批准。
5、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须从采购办供应商库中随机抽取符合条件的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与招标;采用竞争性谈判、询价采购方式的,须从采购办供应商库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与招标。
二、发布招标、中标公告
1、招标公司根据《政府采购委托书》编制招标公告。
2、招标公告在以下媒体上发布
(1)所有需要发布的信息都应在《有关采购信息网》上发布。
(2)500万元以上的项目除在上述媒体发布外,还须在《中国财经报》发布。
3、中标信息在上述相应媒体上发布。
三、招标文件备案
招标文件发售前一天,招标公司向采购办提交一份备案。
四、抽取专家
1、政府采购项目在开标前三天,招标人填写《政府采购项目抽取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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