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城市轨道交通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的通知(建办%E8%B4
【发布单位】
建设部办公厅【发布文号】
建办质函[2005]529号【发布日期】
2005-09-06【生效日期】
2005-09-06【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
政策参考【文件来源】
建设部
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对建筑安全生产重点地区开展督查的通知
(建办质函[2005]529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江苏省、山东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精神,确保今年下半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并切实做好“十一”黄金周建筑安全生产工作,我部定于今年10月中旬对部分安全生产重点地区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一)对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要检查贯彻落实国务院“一决定、两条例”情况,包括以下内容:
1、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部署2005年下半年建筑安全工作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2、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实施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和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两项许可审核及发放情况及日常监管情况。
(未完,全文共1879字,当前显示481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