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江苏省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的决定(20
【发布单位】
青海省
【发布文号】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9号【发布日期】
2007-11-28【生效日期】
2008-01-01【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
地方法规
【文件来源】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
青海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青海省省级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的决定
(2007年11月28日青海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2007年11月28日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9号公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青海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定,对《青海省省级预算审查监督条例》作如下修改:
一、第一条修改为。“为了规范预算审查监督程序,加强对预算的审查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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