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事故管理规定5篇
工伤事故管理规定
1.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工伤事故的报告、认定、劳动能力鉴定、调查处理及工伤保险待遇管理规定。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单位工伤事故管理。
2.引用文件本制度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5号《工伤保险条例》。西航集团公司zd/dl11〃26-2008《工伤事故管理规定》。
3.总则
3.1工伤:是职业伤害的简称,主要是指职工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
3.2工伤事故的报告、认定、调查处理及劳动能力鉴定和工伤保险待遇依据国家、地方政府及行业有关规定执行。
4.组织机构与职责4.1组织机构
工伤事故管理工作在公司主管副总经理领导下,由安全管理办公室归口管理,相关单位分工负责,协同工作。
4.2职责4.2.1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或参与工伤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工伤事故的统计、上报及档案管理;会同人力资源科组织工伤职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初审职工意外伤害事故申报。
4.2.2人力资源科负责协调落实工伤保险待遇;负责新进厂员工岗前体检和职业禁忌症人员岗位调整;会同有关部门对工伤职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参与工伤事故人员岗位调整等有关事项的处理。
4.2.3计财部负责支付工伤职工的救治费用和应由公司承担的工伤待遇费用;负责职工意外伤害事故审核及待遇支付;参与工伤事故的善后处理。
4.2.4工会参与工伤事故的调查和善后处理。
4.2.5各分公司/分厂及事故单位负责及时上报工伤事故情况、组织伤者医疗救治、保护事故现场、协助事故调查处理。
5.管理内容与要求5.1工伤事故认定
5.1.1人员范围。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的在岗劳动者。
5.1.2认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5号《工伤保险条例》。
5.1.3工伤事故范围:见附录(a)5.1.4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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