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学校安全年检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关于2013届毕业生教师资格
认定工作的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和内江市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我校2013届毕业生可以根据个人意愿,自愿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由就读学校统一向学校所在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经学校研究决定,我校2013届毕业生可在本学期内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
凡属我校2009级本科学生可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2010级专科学生可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二、报名条件:
1、在校期间,修完了教学计划所规定的所有课程且成绩合格(即本科学生能取得本科毕业证、专科学生能取得专科毕业证是发放教师资格证必需条件;结业生、未毕业学生本年度网上申报的教师资格将作废,可于第二年回当地教育局重新申请认定)。
2、普通话达到了规定标准。
3、非师范学生必须辅修教育学、心理学课程且成绩合格或持有内江市自考办颁发的大自考a类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单科合格证书;
4、凡报名学生须参加由教育局统一组织的体检并合格。
三、报名时间
根据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2013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统一实行网上报名、网上确认。具体的网上报名、确认时间是:
1、本科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时间为:2013年4月1日--4月20日(17:59以前),现场确认时间为:2013年4月21日--4月23日;
2、专科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时间为:2013年4月1日--4月14日(23:59以前),现场确认时间为:2013年4月15--4月18日。
四、报名方式
1、需要申请的毕业生在网报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点击网站首页右侧“教师资格申请网上申报”下的“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按键,再点击“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注册”按键进行
注册,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并查看体检、现场确认的时间、地点和要求。
2、教务处网站上提供了每位毕业生数码照片(未在学校拍数码相的毕业生,网上没有照片),且规格与上传照片要求一致,只需登录如下网址即可下载使用(http://210.41.176.18/jwc/photo/个人身份证号.jpg)。如有修改了身份证号的毕业生,只能用修改前的错误身份证号才能进入下载。
3、在规定的时间内带上材料到教务处注册中心进行现场确认(班干部统一收齐,以班为单位进行,个人不受理),具体材料:
①《教师资格申请表》一份(网报成功后,自行打印,在承诺书上签字,并贴好照片);
②《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填完后,需要申请人所在二级学院加盖公章)
③非师范类专业申请者,还需带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
④参加大自考获得a类《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成绩合格证的非师范类专业申请者,需带上成绩合格证。
注。《教师资格申请表》、《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各一份装订在一起,《教师资格申请表》在前,《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在后。
五、说明
1、普通话没达级或有个别课程成绩不合格的学生可暂时先报名,普通话成绩以本学期测试成绩为准;成绩不合格的学生以毕业前最后一次补考合格为准;
2、凡已报名的学生,如因自身原因(体检不合格者除外)终止申请认定,相关费用一律不退。
3、具体的体检安排和非师范类专业申请者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安排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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