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申请名称预先核准告知书
申请公司名称预先核准注册:
一、名称的构成
名称一般由四部分依次组成。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特点+组织形式或者字号+(北京)+行业特点+组织形式。
1、公司名称中的行政区划是本公司所在地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名称或地名;
2、具备下列条件的公司法人,可以将名称中的行政区划放在字号之后,组织形式之前:①使用控股公司名称中的字号;
②使用外国(地区)出资公司字号的外资独资公司,可以在名称中间使用“(中国)”字样:
二、字号:
公司名称中的字号应当由2个以上汉字组成,行政区划不得用作字号,但县以上行政区划地名具有其他含义的除外。公司名称可以使用自然人投资人的姓名作字号:
三、行业:
1、公司名称中的行业表述应当是反映公司经济活动性质所属国民经济行业或者公司经营特点的用语。公司名称中行业用语表述的内容应当与公司经营范围一致。公司经济活动性质分别属于国民经济行业不同大类的,应当选择主要经济活动性质所属国民经济行业类别用语表述公司名称中的行业。
2、公司名称中不使用国民经济行业类别用语表述公司所从事行业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公司经济活动性质分别属于国民经济行业5个以上大类
(2)公司注册资本(或注册资金)1亿元人民币以上或者是公司集团的母公司
(3)与同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或者注册注册的公司名称中字号不相同。
3、公司为反映其经营特点,可以在名称中的字号之后使用国家(地区)名称或者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上述地名不视为公司名称中的行政区划。如:北京***四川火锅有限公司、北京***韩国烧烤有限公司。“四川火锅”、“韩国烧烤”字词均视为公司的经营特点
4、公司名称不应当或者暗示有超越其经营范围的业务。
四、组织形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公司法》申请注册的公司名称,其组织形式为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依据其它法律、法规申请注册的公司名称,组织形式不得申请为“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制公司可以申请用“厂”、“店”、“部”、“中心”等作为公司名称的组织形式,例如“北京***食品厂”、“北京**商店”、“北京**技术开发中心”、
受理审核时限:
申请名称预先核准注册,凡文件、证件齐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受理后完成对申请名称的核准或核驳手续。
注册管辖: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公司名称实行分级注册管理。
国家工商总局注册管辖范围:
(一)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字样的;
(未完,全文共3297字,当前显示1070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