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修改《人民法院组织法》明确法院院长的任职要求5篇
**,男,汉族,1963年11月生,中共党员,现任**市**区法院副院长。
他深入调查走访,制定便民措施,耐心细致调解,拉近了法官与人民群众的距离,保证了案件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1996年至今,他所办结的案件无超审限、无发还重审,成功地走出了一条“调解多、判决少,二审维持多、发改少,效果好、公信度高”路子
(未完,全文共808字,当前显示184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
此文章为6点公文网原创,稍加修改便可使用。只有正式会员才能完整阅读,请理解!
会员不仅可以阅读完整文章,而且可以下载WORD版文件
已经注册:立即登录>>
尚未注册: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