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禁私自收受回扣和收取小费的规定及承诺书
严禁教师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的规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有关要求,大力推进廉洁校园建设,规范教师廉洁从教行为,引导教师立德树人,为人师表,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教师形象,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环境,依据《教师资格条例》、《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等,特制定本规定。
一、严禁有关行为的规定
第一条严禁教师收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支付凭证或有价证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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