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个人购房补贴资金领取的通知
关于购房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单位(二级部门):
为加快购房补贴工作进度,提高工作效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单位(二级部门)于2010年5月25日前集中将本单位符合购房补贴申请条件(1998年12月15日前参加工作)职工的个人资料统一交学校房管科并打印名单一份,资料包括:
⑴夫妇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各一式三份;
⑵参加工作前上大中专院校毕业证复印件一式三份(毕业证丢失的复印本人档案中学历证明);
⑶特殊岗位加计工龄证明(特殊岗位指从事有毒有害工种),必须有政府劳动人事主管部门审批的正式凭证,其它证明不作为依据;
⑷98年12月15日前行政职务、技术职称、工人技术等级的任命文件、资格证书、聘任书等复印件各一式三份并加盖人事章(科级以下)、组织部门章(处级以上);
注:以上由各单位统一到学校人事、组织部门复印本人档案中任命文件并加盖相应部门公章
⑸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一式三份(未办理所有权证的提供作价凭证复印件一式三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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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