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高手,超级方便的公文写作神器! 立即了解


关于明确盐田港后方陆域临时建筑及汽修厂证照办理有关事宜的通知

达卫发〔2011〕77号

达县卫生局

关于办理及复查患糖尿病等十种门诊慢性特殊疾病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中心、乡镇卫生院、有关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

为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不断巩固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进一步提高新农合基金的运行效益和参合农民的受益水平,根据川卫办发〔2011〕195号和市县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近三年来糖尿病等十种慢性特殊疾病的发病特点及办证情况,决定对2008年以来全县已办理的《达县新农合慢性特殊疾病门诊补偿证》(以下简称《慢病补偿证》)的患者进行复查换证,同时对今年新发病的慢性病患者进行检查办证,现将复查及新办证的有关事项通知如

下:

一、新办证及复查对象

1、首次办证

全县参合农民患Ⅱ期以上高血压病、糖尿病、精神病、结核病、尿毒症(门诊透析)、恶性肿瘤(放疗、化疗)、白血病、肝硬化、慢性风心病和脑血管意外康复期十种疾病,今年首次办理《慢病补偿证》。

2、复查换证

(1)2008年—2009年度已办理《慢病补偿证》的参合患者均属复查对象;

(2)2010年度办理《慢病补偿证》的参合患者,在2012年4月1日—8月31日进行复查,不再另行通知;

(3)已治愈的不再复查换证。

二、门诊慢性特殊疾病必须检查项目

1、糖尿病等十种慢性特殊疾病已在二级以上(含二级)住院且有病历和《出院证》的,直接给予办证,一律不再做任何检查

2、无住院病历,《出院证》和相关检查报告的,必须做下列检查:

(1)糖尿病:空腹血糖、糖耐量实验检查;(2)二期以上高血压病:心电图、心脏彩超、尿常规检查;

(3)白血病:血常规、骨髓穿刺检查;


(未完,全文共2102字,当前显示693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


温馨提示

此文章为6点公文网原创,稍加修改便可使用。只有正式会员才能完整阅读,请理解!

会员不仅可以阅读完整文章,而且可以下载WORD版文件

已经注册:立即登录>>

尚未注册:立即注册>>

6点公文网 ,让我们一起6点下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