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纠纷责任追究制度
一、为了加强医疗安全管理,增强医务人员的风险防范意识和责任意识,预防和减少医疗差错事故的发生,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结合我县卫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医疗事故纠纷责任追究制度。
二、医院应经常加强职工医疗安全教育,制定切实可行的医疗安全管理制度,并健全医疗安全管理机构。
三、医院应对发生的医疗事故纠纷进行全面调查,妥善处理,
并将调查处理结果按规定书面报告县卫生局。
四、医务人员应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增强法制观念,增强医疗风险防范意识。
五、医务人员应努力学习专业理论知识,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理论水平和医疗服务能力,提高医疗服务质量,预防和减少医疗事故纠纷的发生。
六、凡做出处理的医疗事故纠纷(包括司法处理、行政处理和协商处理)必须查明事故纠纷原因、事故纠纷性质、事故纠纷责任,并进行责任追究。
七、责任追究分为责任事故纠纷追究和技术事故纠纷追究。
(未完,全文共1359字,当前显示404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