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现代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范文合集
湖南省现代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08年10月07日15时42分113主题分类:财税审计商贸服务
“现代物流”
“专项资金”
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经济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南省现代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湘财企[2008]37号
各市州财政局、经委,省直有关单位:
现将《湖南省现代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湖南省现代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二○○八年八月二十六日
附件:
湖南省现代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对现代物流业的引导作用,促进全省现代物流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现代物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湘政办发[2007]41号)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现代物流业是指融合运输业、仓储业、货代业和信息业等新兴的复合型生产性服务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湖南省现代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物流专项资金“),是指省财政预算安排专项用于支持现代物流业发展的资金。
第二章安排原则、支持范围及方式
第四条物流专项资金的安排要符合全省现代物流业发展总体规划,坚持突出主要方向、注重效益、体现创新的原则,重点支持具有公益(用)性和示范性的项目。
第五条物流专项资金支持的范围主要包括:
1、省重点物流企业和重点物流项目,特别是综合性重点物流园区的物流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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