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规范和仲裁员业务
仲裁业务与职能
仲裁法明确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既民商事纠纷属仲裁案件。
1、合同纠纷,主要包括社会生活中常见的合同纠纷:
买卖合同、共用电、水、气、热力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居问合同等。
2、其他财产权益纠纷,主要是指侵权纠纷。如在海事、房地产、商品质量、知识产权、交通肇事、相邻关系等领域多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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