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来深建设者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操作指引
2010-08-26
依据:市财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深圳市来深建设者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补贴办法》(深财社„2009‟21号)、《罗湖区2009年来深建设者技能培训和鉴定补贴工作方案》(罗劳„2009‟44号)。第一部分:企业申请来深建设者技能培训补贴立户操作指引(5个工作日)
一、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培训部窗口工作人员立户承办程序和职责(2个工作日)
(一)受理对象。罗湖辖区注册资金1000万以下(不含1000万)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职工教育培训经费、依照员工技能培训方案组织培训和2008年无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被劳动保障部门行政处罚的记录。
(二)核实申请资料:
1、《深圳市2009年企业技能培训补贴立户表》(由法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
2、《营业执照》(验原件,留复印件1份);
3、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08年企业提取支出职工教育培训经费证明》(按网上提供的规范格式)(留原件);
4、2008年纳税证明(留原件);
5、2008年企业培训方案(由法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
6、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由中国人民银行深圳中心支行开具)(验原件,留复印件1份);
7、《深圳市2009年企业单位社保编号表》(按网上提供的规范格式)(盖章,留原件)
8、政府职能部门认定或享受的政府直通车、高科技企业、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和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等相关证明(验原件,留复印件1份);以上资料验原件留复印件的均需加盖“与原件相符”章,资料复印件要求统一使用a4纸复印,会同需要留原件的资料,按上述排列顺序将原件(复印件)装订成册。
(三)核实书面申请资料与网上申请资料是否相符
窗口工作人员登陆“深圳市劳动业务网上申报系统”(http://nmgpxnb.sz12333.com.cn/rightweb/login.jsp)核对录入的资料是否与书面申报资料相符。
(四)告知企业核实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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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