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林业大学科技创新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重大科技项目创新基金管理办法(西建大(2004)142号)
发布人:administer发布时间:
2013-06-13点击次数:117
一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校重大科技项目的策划、预研、组织申报工作,提升我校承接重大科技项目的竞争力,组建科技创新团队,特设立“西安建筑科技大学重大科技项目创新基金”(简称“项目创新基金”),并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重大科技项目是指“973”计划项目、“863”计划项目、国家科技攻关计划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重点)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国际(地区)合作项目、国家创新研究群体科学基金、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国家人文社科基金项目等。
第三条项目创新基金由科技处统一管理。
二申请条件
第四条申请项目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瞄准学科发展前沿,符合国家科技发展规划,有重
要的学术价值或广泛的应用前景;
2、项目学术思想新颖,创新性强,有望在两年内申请
重大科技项目;
3、有稳定的研究队伍,并有一定的研究基础。若与外
单位联合申请,需具有良好的合作基础。
第五条鼓励发挥我校学科群优势的校内、外联合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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