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印发《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2009-03-26上午11:03:48来源:财政部总点击数:464
财建[2009]129号
为贯彻实施《可再生能源法》,落实国务院节能减排战略部署,加快太阳能光电技术在城乡建筑领域的应用,我们制定了《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财政部
二〇〇九年三月二十三日
附件:
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07]15号)及《财政部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建[2006]460号)精神,中央财政从可再生能源专项资金中安排部分资金,支持太阳能光电在城乡建筑领域应用的示范推广。为加强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财政补助资金(以下简称补助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补助资金使用范围
(一)城市光电建筑一体化应用,农村及偏远地区建筑光电利用等给予定额补助。
(二)太阳能光电产品建筑安装技术标准规程的编制。
(三)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共性关键技术的集成与推广。
第三条补助资金支持项目应满足以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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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