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山东省公务用车标识化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山东省公务用车标识化管理实施方案》的
通知
鲁车改组字[2017]3号
发布时间:2017-05-22
来源:公务用车管理处
各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省直各部门(单位):
《山东省公务用车标识化管理实施方案》已经山东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山东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
2017年5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山东省公务用车标识化管理
实施方案
为巩固和扩大公车改革成果,加强对公务用车使用的监督,规范使用管理,根据《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4〕40号)、《山东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鲁办发〔2015〕45号)、中央车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公务用车平台建设的通知》(发改电〔2016〕756号)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公务用车标识化管理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原则
(一)工作目标
通过对公务用车实施标识化管理,进一步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公务用车使用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规范公务用车的使用和管理。
(二)基本原则
坚持“统一规范、分级管理、加强监督”的原则。全省制定统一的喷涂图样,统一安排部署,省、市、县(市、区)、乡(镇)分级喷涂,加强监督检查,加大社会监督力度。
二、标识化管理范围及喷涂样式
(未完,全文共1893字,当前显示585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