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派人员管理办法修改新
外派人员劳动合同书
用工单位:
甲方:中国甘肃国际劳务公司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西津东路575号,邮编:730050
电话:0931--2659825
乙方:姓名:性别:民族:
文化程度:工种:电话:
身份证号:
住址:
户口:
甲乙双方就乙方自愿接受甲方派遣赴工作事宜进行平等协商,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双方对本合同条款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四条劳动纪律
1、乙方应遵守我国和所在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甲方、用工单位制定的各项规章
制度,尊重当地的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
2、乙方应遵守外事纪律,不得做出有损我国、用工单位、其他人员以及所在国家和公民的利益、名誉、形象的言行;不得组织、从事、参与违法犯罪活动。
3、乙方在国外工作中,必须按照用工单位的工作安排,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定额工作或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爱护公物,保护成品,厉行节约。
4、乙方要服从用工单位工作安排,遵守用工单位劳动纪律、管理制度,做到爱岗敬业、团结协作、文明礼貌。
5、乙方所持护照,在国外期间一律交由用工单位统一保管。回国后应当将护照交回甲方,直到解除劳动合同为止。
6、乙方在出国前应向甲方预交路费10000元人民币,在国外工作期间,没有违犯劳动合同条款规定及各种管理办法,回国后一次性退还。
第五条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1、甲方负责与用工单位签订派遣协议,由用工单位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生活设施。
2、由用工单位给乙方提供本岗位相应的个人劳动保护用品。
3、用工单位未提供必要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时,乙方可向用工单位提出建议;用工单位不改正者,乙方可向甲方反映情况,由甲方和用工单位协商解决。
4、乙方必须参加甲方和用工单位的安全教育培训,并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用工单位安全管理制度,严禁违规操作、冒险作业,否则由乙方承担一切后果责任。
第六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因本行业季节性特点,乙方实时调整作息时间。
2、乙方工作时间由用工单位依据工程进度的需要统一安排。
3、乙方在合同期内个人原因请假回国,由乙方个人承担全部费用。
第七条劳动保险和福利待遇
1、甲方为乙方在国内办理境外人身保险。
乙方在合同期内发生意外伤亡事故,由甲方负责向国内投保保险公司申报,并协助乙方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按规定赔偿及办理有关善后事宜。甲方不再向乙方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和处理善后事宜。在甲方为乙方办理的本合同规定保险范围以外,所发生的一切意外伤害事件而产生的损失,均由乙方本人承担。乙方在按照该保险合同获得赔偿后,自愿放弃以《工伤保险条例》为依据再次主张索赔的权利。
若乙方坚持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主张赔偿,则由甲方按照乙方原国内基本工资标准或乙方居住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支付相关费用。乙方在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主张赔偿前,须将其根据甲方在国内所办理境外人身保险收益全部返还甲方。
2、乙方的养老、工伤、失业、医疗、住房公积金等社会保障和福利待遇费用,无论是个人和企业应缴纳的费用均已包含计入乙方劳动报酬中,由乙方自行交费投保或续保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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