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财政扶持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五篇范例]
关于印发《安徽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时间:2005-09-2407:02来源:农业科作者:点击:157次
(省财政厅财[2004]329号)各市、县(市、区)财政局:
为贯彻省委、省政府继续选派优秀年轻党员干部到贫困村、后进村任职和加快发展村集体经济的决策部署,省财政安排第二批扶持村组集体经济发展资金,专项用于支持第二批选派干部任职村举办集体经济发展项目。现将《安徽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四年五月二十四日
附:
安徽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我省农村税费改革的配套措施,大力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增加村级集体收入,巩固村级组织,省财政安排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专项资金。为用好、管好此项资金,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实行无偿使用,其主管部门为省财政厅。
第三条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以增加村级集体收入、解决村级组织维持正常运转所必需的财力为目的。
第二章资金来源与用途
第四条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由省财政预算安排,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第五条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的扶持对象为选派干部任职的贫困村、后进村(以下简称选派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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