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行政机关履行职责是信访吗?
如何区别信访与申请行政履行职责。
在京坤所承办的案件中,出现过不少申请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却得到行政机关《信访答复》的现象。如果真的将履职申请当做信访处理,那么对于职责履行的实现效果是大打折扣的。那如何界定和区分这两种截然不同的行为呢。
第一,两者概念不同。根据《信访条例》第二条,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走访等形式,向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依法由有关行政机关处理的活动。该概念将信访类型划分为批评、建议式信访和行政救济式信访。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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